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适应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助力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的意见》(国办发〔2026〕29号)。意见要求强化AI就业创造、减缓替代冲击、建立应用就业风险评估,并加快开发人工智能新职业、开展专项培训与权益保障。中国政府网等权威渠道于10月23–24日集中发布。
就业被写进人工智能政策的主线,而不是附带一句“关注就业”。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适应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助力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的意见》,文号国办发〔2026〕29号,成文日期为10月16日,近两日经中国政府网等渠道全文公开。总体要求强调投资于物与投资于人结合、就业优先导向,目标是让技术进步与就业促进相协调。
可操作的政策抓手(摘录):
- 创造效应:深入实施“人工智能+”,东部布局核心产业、中西部承接标注与智能终端等;将符合条件企业纳入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发挥创业投资与人工智能产业投资基金;加快开发数字化管理师、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员、人工智能训练师等新职业并开展技能等级认定。
- 升级路径:传统产业推行人机协作;优先在劳动力紧缺、环境高危岗位推广;稳慎把握劳动密集型行业应用节奏;鼓励企业建立失业缓冲期、提前告知并提供转岗支持。
- 风险评估:对市场准入领域可能造成较大就业冲击的AI应用场景,评审时同步开展就业风险评估。
- 能力提升:高校动态优化学科、增设微专业;实施“技能照亮前程”等专项培训与全社会通识教育。
- 权益与社保:规范HR领域算法应用,治理就业歧视与虚假招聘;完善灵活就业与新就业形态社保;将AI就业风险纳入规模性失业风险防范机制。
对产业的含义很直接:招聘、替换产线、上智能客服,不再只是效率账,还可能触发就业评估与缓冲义务。需要说明的是,地方细则与评估操作指南仍待配套;本条仅基于公开文本整理,不构成法律意见。
一句话收尾:这份意见把“会不会抢饭碗”写成了可评审的制度动作——创造岗位、缓冲替代、评估冲击,三件事并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