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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科技部就修订禁止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征求意见:拟增列23项人工智能技术

PromptTree|阅读 0
2026/10/23 08:31
商务部科技部技术出口人工智能治理
商务部、科技部2026年第48号公告就修订《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公开征求意见,拟在人工智能等领域增列技术,其中人工智能相关23项;过渡期内相关技术出口须先登记。商务部答记者问明确:API/SaaS等服务输出一般不属大模型技术出口,海外本地化部署则纳入管理。

中国AI“出海”的合规边界,正在被写进正式的技术贸易目录。商务部、科技部发布2026年第48号公告,就修订《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窗口为10月16日至11月15日;同期对附件所列技术实施出口前临时登记。近两日外媒与产业解读升温,核心仍以官方公告与答记者问为准。

目录与AI相关的主线:

  1. 拟增列范围覆盖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光伏共约40项;其中人工智能为大模型、智能体、算力集群、信息处理相关23项。
  2. 商务部答问口径:拟禁止出口14项、拟限制出口26项(含恶意代码生成变异、AI辅助漏洞挖掘、钙钛矿组件等举例,完整清单见附件)。
  3. 开源与公共领域:已通过开源、发表论文进入公共领域的技术,拟不纳入管理;对AI技术开源、境外自建自营算力中心、境外流片、联合研发、国际标准等情形,适用自动许可等便利措施。
  4. 出海形态判别:核心看是否发生限制类技术从境内向境外转移。利用限制类大模型提供API、APP/网页、SaaS、本地端侧轻量化部署等,一般不属大模型技术出口;海外本地化部署(权重与核心技术交付境外环境)属于管理范围,海外自有云等可控情形可适用自动许可便利。
  5. 过渡期:自公告发布至正式修订实施前,转让所有权、境外授权、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境外主体等情形须在商务部技术贸易管理信息应用登记,在途未完成出口亦在范围内。

对产业的实际含义是分层的:应用层“服务出海”空间仍大;权重私有化交付、境外机房落模型、控制权跨境重组则要提前做登记与许可评估。头部大模型若触及算力、参数或全球前十等限制指标,合规成本会显著上升。需要说明的是,目录尚处征求意见阶段,正式指标与便利措施以最终修订稿为准;本条不构成法律意见。

一句话收尾:政策不是“一刀切封出口”,而是把服务调用与技术本体出境拆开管——后者才是许可证真正对准的那一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