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8月2日起执行AI法透明度规则,超180家签署行为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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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9:40
欧盟AI Act深度伪造透明度GPAI
欧盟委员会7月31日通报,自2026年8月2日起与成员国主管部门共同执行《人工智能法》,并实施新透明度要求:交互式AI须告知用户、深度伪造须标注、合成内容须带机器可读标记;首批超180家组织签署相关行为守则。

欧洲把「你是不是在跟AI说话、眼前内容是不是合成的」写成了可执行义务。

欧盟委员会是欧盟行政机构,人工智能办公室负责《人工智能法》(AI Act)框架下的治理与执法协调。所谓透明度规则,核心不是禁止使用生成式AI,而是要求关键场景下「说清楚」:用户是否在与机器交互,内容是否经AI生成或篡改。对面向公众的聊天机器人、内容平台与营销素材流水线,这会从产品文案问题升级为合规问题。

欧盟委员会于7月31日发布通报:自2026年8月2日起,欧盟委员会人工智能办公室将与各成员国主管部门共同开始执行《人工智能法》相关规定;同日,新的透明度要求也将适用。

规则要点:

  1. 交互告知:聊天机器人等交互式AI系统须告知用户其正在与AI而非真人互动。
  2. 深度伪造标注:经AI编辑或生成的图像、视频或音频须进行标注。
  3. 机器可读标记:AI生成或篡改内容还须携带机器可读标记,以便更容易被检测。
  4. 配套落地:委员会公布首批超过180家组织签署《AI生成内容透明度行为守则》的名单;并指向投诉工具、举报渠道以及通用目的AI(GPAI)行为守则等文件。

欧委会表示,措施旨在减少欺骗与操纵、帮助公众做出知情选择,同时为企业提供更清晰的合规义务与可操作路径。行为守则的意义在于:把抽象条文翻译成可签署、可对标的实践清单,让企业有一条「如何证明自己在遵守」的路径,而不是只面对原则性表述。

放在全球治理对照里看,美国更多依靠行政令、自愿框架与行业联盟推进测试与安全协作;中国则在加快国内人工智能立法与应用治理同步推进。欧洲选择先把「标识与告知」做成硬节点,等于抓住了公众最容易感知、也最容易出信任危机的一层——合成内容与伪人交互。对尚未进入签署名单的厂商,后续是否跟进、如何做本地化合规,会直接影响欧洲市场准入与政企采购门槛。

这套规则对模型提供商、部署方与内容平台都有直接含义:产品交互文案、合成内容水印/元数据、以及供应链中的责任划分,都会从「最佳实践」变成执法议题。下一观察点是8月2日后首批执法与投诉案例如何出现,机器可读标记标准能否在跨平台间真正互通,以及通用目的模型提供商的透明度义务如何与下游应用商责任切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