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把「你是不是在跟AI说话、眼前内容是不是合成的」写成了可执行义务。
欧盟委员会是欧盟行政机构,人工智能办公室负责《人工智能法》(AI Act)框架下的治理与执法协调。所谓透明度规则,核心不是禁止使用生成式AI,而是要求关键场景下「说清楚」:用户是否在与机器交互,内容是否经AI生成或篡改。对面向公众的聊天机器人、内容平台与营销素材流水线,这会从产品文案问题升级为合规问题。
欧盟委员会于7月31日发布通报:自2026年8月2日起,欧盟委员会人工智能办公室将与各成员国主管部门共同开始执行《人工智能法》相关规定;同日,新的透明度要求也将适用。
规则要点:
欧委会表示,措施旨在减少欺骗与操纵、帮助公众做出知情选择,同时为企业提供更清晰的合规义务与可操作路径。行为守则的意义在于:把抽象条文翻译成可签署、可对标的实践清单,让企业有一条「如何证明自己在遵守」的路径,而不是只面对原则性表述。
放在全球治理对照里看,美国更多依靠行政令、自愿框架与行业联盟推进测试与安全协作;中国则在加快国内人工智能立法与应用治理同步推进。欧洲选择先把「标识与告知」做成硬节点,等于抓住了公众最容易感知、也最容易出信任危机的一层——合成内容与伪人交互。对尚未进入签署名单的厂商,后续是否跟进、如何做本地化合规,会直接影响欧洲市场准入与政企采购门槛。
这套规则对模型提供商、部署方与内容平台都有直接含义:产品交互文案、合成内容水印/元数据、以及供应链中的责任划分,都会从「最佳实践」变成执法议题。下一观察点是8月2日后首批执法与投诉案例如何出现,机器可读标记标准能否在跨平台间真正互通,以及通用目的模型提供商的透明度义务如何与下游应用商责任切割。